当前位置: 首页 >> 武术竞技 >> 文章正文

传统武术竞赛模式研究

  
  4新的竞赛模式的分析
  
  传统武术各拳种都有自成体系的训练方法,都包含功套用一体的体系,新的竞赛模式正是从这一点出发,结合体育项目的特点来进行设计的。体育竞赛的特点是竞争性强,但竞争的前提是保持项目原有的特点,如果失去了本身的特点最终导致的结果是项目的异化。
  4.1功力竞赛的分析新的竞赛模式中功力竞赛基本上采用现行的功力大赛的模式,因为现行的功力大赛具有非常鲜明的传统武术的特点,与其他体育项目有明显不同。并且,功力大赛的竞赛规则也逐步成型,因此这种形式是非常合理可行的。由于传统武术的功法练习种类繁多,依据力量类和技巧类分为两类,桩上徒搏和搏击重复,因此不作为功力比赛的内容。
  4.2套路竞赛的分析竞技武术套路竞赛已经发展50年,在人们心中已经形成固有模式,我们知道,竞技武术来源于传统武术,竞技武术就是提取了部分的传统武术套路进行竞赛,逐步形成了以长拳、太极拳、南拳和刀枪剑棍为主要内容的竞赛体系,而把大部分的传统武术拳种排除在外。并且,为了适应竞赛的需要,规则不断细化,竞技武术套路竞赛与体操、舞蹈的风格越来越接近,而与传统武术的风格却越来越远。今天发展传统武术竞赛,应避免这一问题,为所有的武术拳种提供一个公平统一的机会参加竞赛,防止又来一次50年最终成为另一个竞技武术。新的竞赛模式中套路竞赛采用拳术套路和器械套路两个类别,而不是按拳种进行分类,因为中国武术131个拳种,每个拳种都各有特点,任何一种将不同拳种分在一类的方法都不会做到完全合理。因此,套路竞赛不分拳种,不分类别,整体分为拳术和器械两个大的类别进行竞赛。
  套路表演的评判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如果定位不准确,很有可能将武术的发展引入歧路,规则的制订应该在保证项目竞赛正常进行的同时,做到合理、公正。合理性就是要符合项目的特点,而不能让项目随着规则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对套路表演的评判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尊重各拳种的风格特点。武术套路是将攻防动作编成成套练习,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传承技术和锻炼技法,评判时应紧紧围绕这一特点来进行,而不是为了评判的简便不断强化局部,最终导致武术套路的异化。对于具体的评判方法不是本文的讨论重点,因此不作详细说明,但这一问题却是可以通过加强裁判队伍的建设和规则的完善而解决的,希望同仁对此进行详细研究。
  4.3搏击竞赛的分析武术的本质是技击,练武为防身制敌也是许多练武者追求的目标,通过搏击对抗最能反映武术的本质。搏击对抗类似于实战,实战中就有徒手的对抗和持器械的对抗,都可以从古代战场找到原型,并且,很多拳种中都存在徒手对练和器械对练的套路,因此,将搏击竞赛设定徒手对抗和器械对抗。目前,徒手对抗的搏击竞赛主要有散打、武林风和武林大会等形式,都是在一定的规则限制下利用踢、打、摔、拿等技法进行的对抗,徒手搏击可以参照这三种比赛的规则和赛制进行,关键是要做到合理,公正。因为在实际生活或者古代战场上,对抗是不分拳种的,因此,不同的拳种可以在一起进行竞赛,并且,武林大会按拳种进行竞赛,很多人都感觉在比赛过程中,拳种本身的技法特点不明显。本来技击就不拘泥于形式,因此,各拳种按照统一的规则同台竞技应该是公平合理的。
  器械对抗原则上也可以采用任选器械的对抗,不过,竞赛毕竟还是属于体育的范畴,不是真正意义的实战,因此,保证安全性和可控制性也是非常重要的原则,所以,宜采用目前存在的器械对抗——“短兵”来进行竞赛。
  
  5结论
  
  1) 传统武术与竞技武术的发展在当今社会存在着很大的落差,主要存在的问题是传统武术习练人群减少,没有融入现代社会。
  2) 传统武术竞赛目前的发展处于摸索阶段,竞赛内容不全面,分类方法存在争议,竞赛办法单一,规则不完善。3) 依照功、套、用一体的模式设置传统武术的全能竞赛模式符合武术本身的特点和项目发展的要求。
  4) 武术全能的竞赛模式如果要得到全面发展,必须完善相应的竞赛规则,培养高素质的裁判队伍。
  
  参考文献:
  [1] 周伟良.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概论高级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11:68.
  [2] 武冬.传统武术在现代化社会中的落差与发展的思考[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4,27(12):1623-1625.
  [3] 河北梅花拳网站www.meihuaquan.com.
  [4]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894.
  [5] 中国百科大辞典[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0:499.
  [6] 全国体育院校教材委员会.运动训练学[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4:36.

文章分页: 1 2 3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