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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组委与世界跆拳道联合会签订MOU原则部分

25日上午,北京奥组委执行副主席杨树安与来京参加2007年国际体育大会的世界跆拳道联合会秘书长Jin Suk YANG先生举行了工作会谈,双方就2008年奥运会跆拳道比赛MOU(谅解备忘录)中原则部分和附件部分进行了磋商。

北京2008年奥运会前,北京奥组委将与参赛的各个单项组织签订MOU,明确各自的责、权、利。MOU分为两大部分—原则部分和附件部分,其中原则部分最为重要。

世界跆拳道联合会对北京奥组委的筹备工作一直比较满意。在经过上午的简短会谈后,Jin Suk YANG先生与奥组委体育部部长张吉龙分别代表双方签署了MOU原则部分和一部分附件。

附:“谅解备忘录”意指“双方经过协商、谈判达成共识后,用文本的方式记录下来”,“谅解”旨在表明“协议双方要互相体谅,妥善处理彼此的分歧和争议”。“谅解备忘录”相应的英文表达为“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有时也可写成“memo of understanding”或“M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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